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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理工大学与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联合培养职业教育管理人员的通知》
资源建设办公室启用新信箱:
资源建设办公室通讯地址变更为: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4号富盛大厦19层职教所
邮编:100029 电话:010-58556723
紧急通知--各二批、三批项目承担单位(二批项目第二次验收不合格、三批项目验收不合格的单位除外):
请按照合同总金额的40%开发票(学校等行政事业单位开财政部门认可的专用收据)--付款单位:教育部;付款事由:资源建设项目经费。请在12月13日以前,以特快专递方式寄送到资源建设办公室。二批项目第二次验收、三批项目验收结论为“修改再审”的,也开发票,经费处理方式将根据整改情况再定。教育部将在近期将合同金额的40%款项拨付给项目合格的单位。
二批、三批项目承担单位:如果项目承担单位名称、开户银行、帐号有变动(与上次中期拨款帐号相比),请立即发电子邮件到资源建设办公室,随后将变动证明加盖公章以特快专递寄送到资源建设办公室。变动仅涉及原来承担单位名称的改变,不允许更改承担单位主体,银行帐号必须是项目承担单位的合法帐号。
二批项目第二次验收结果、技术测试结果
三批项目验收结果、技术测试结果(11.16)
请每一个参加验收项目的负责人注意:每个项目都必须按照你在答辩现场记录的评委专家的意见及上述汇总表中的意见认真修改完善;对于评审意见为“修改再审”的项目,必须制定切实的措施、下大功夫修改完善,如果再次审查不合格将终止合同。各项目修改完毕,请在12月8~10日之间以特快专递方式将成果光盘(格式必须符合《资源开发要求》)寄送到资源建设办公室;评审意见为“修改再审”的项目,还要报送加盖公章的“项目整改情况报告”;二批项目第一次验收合格的单位如果还没有完成修改或者还有进一步修改的,也按上述时间及要求寄送光盘。
关于报送“项目研制人员确认表”的通知
请各首批、二批、三批项目承担单位尽快报送“项目研制人员确认表”。电子文档通过电子邮件报送,正式打印文档加盖项目承担单位公章后,以特快专递寄到资源建设办公室。在此下载空白表格。资源建设办公室将以该表作为项目成果证书中确定项目研制人员的依据。
首批项目展示,每个项目的前1-3章展示。从这里进入!
《网络课程和素材库开发要求》修订稿,请按照本修订稿执行。在此下载:资源开发要求,以及
素材库属性标注样板文件。(5月28日)----项目开发必须符合上述要求,否则不予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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